我出门前照例与覃珍打了招呼:“我走了。”

    她夜班回来又要去上早班,黑眼圈很深,无精打采地回应我:“好。”

    我们结婚以来就一直有时差,见面的时间不多。珍珍在酒吧工作,白天制作咖啡晚上画漂漂亮亮的妆,给客人点酒陪他们聊天至深夜,闭店后每天凌晨才回来。

    我的工作更为无趣,每天对着四四方方如纸盒子一般的工位,被成堆的文件绑在椅子上动弹不得,只能在心底骂娘。机械的日复一日的工作让我喘不过气,却也能麻痹我的感官。

    再次醒来时,身体依旧酸痛,但黏糊糊的不适感已经消失了。我的身上被洗干净,穿着成套的衣服,躺在陌生的床上,手腕上戴着手铐,连接着床头柜。

    我被监禁了。这个念头从我脑中冒出来。下一秒,我的肚子就开始咕噜咕噜叫起来。

    方贺适时出现在门口,看周围温馨的布置还有香薰淡淡的香气,我想这是他家。

    “我饿了。”我说。

    方贺一跛一跛地走过来,很像喝醉了的姿势。我不禁替他感到担忧。

    他走到床边离我只有几寸的地方坐下,用柔和的声音问道:“想吃什么?”

    他的头发显然是长长了又重新剃过的,和他之前不羁的自然主义发型不同,剃成了非常商务端庄的模样,很适合他,但很不方贺。他的脸颊比以前更加瘦了,没瘦到吓人的地步,但是能够看出他微微凹陷的脸颊。这让他的俊脸多了一份成熟稳重的气质,总之就是很不像他以前的模样。十年,足够让一个人焕然一新,蜕变到让人意想不到的地步。

    “我什么都吃。”我饿得能吃下一头大象,往前倾了倾身子,锁链随着我的动作幅度发出“哐啷哐啷”的响动。

    他微微一笑,重复我的话:“什么都吃吗。”他的声音比以前更馥郁更有磁性,像锁链一样拴着我的心不断摇曳。

    然后我的面前端来了我的第一顿饭。

    该怎么形容这餐饭呢。说是饭有些委屈饭本身的定义了,不如说是某种混合物更为贴切。里面有红有绿有白,好像荤素搭配,实则是红薯皮搭配坏掉长毛的肉类,下面填着的是满满当当数百粒白色虫卵,丝毫不赏心悦目。我俯身对着碗里的东西嗅了嗅,闻到了土的腥味还有呕吐物的臭味,一股酸反上来,我差点没一口吐在碗里。

    见我迟迟没有动手我被绑住了想动也动不了手,方贺担忧地询问我是不是饭菜不合胃口。

    我没法回答。这岂止是不合胃口,要是吃进去胃都得报废一半。

    他见我一脸不情愿,耐心拿起铁勺子,挖进碗里舀了一勺递到我嘴边。这勺子呈鸡蛋形状的完美椭圆,求生欲迫使我扭过头。

    “这根本不是人能吃的东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