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李明强,是一个平平无奇的黑帮马仔。

    我所在的黑帮,一直是香港黑帮的龙头老大,但是你知道的,自从总督麦理浩整顿之后,所有黑帮都得夹着尾巴做人了。

    更何况是我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马仔。

    不过明面上我们帮里和和睦睦,安分守己。背地里还是要做一些不那么过分的歹晦。

    我们龙帮,一直顺风顺水,自从遵规守纪以来,也就是收收高利贷,偶尔压榨一下有钱人。

    至于逼良为娼,还有烧杀抢掠这种罪大恶极的事儿,怎么可能会有。

    也就是让她们自愿,我们才敢作为的。

    别人给我们的,那就不叫抢劫了!

    毕竟,我们都是大大的好人。

    然而有一天,一个叫妩重明的人,突然找上门来发神经,说我的boss的儿子,也就是我的少主,体内居然有恶魔。

    他不知道建国以后不准成精了吗,什么恶魔,都是瞎几把扯淡的。

    我们不理会,将他拒之门外。

    偏偏这个妩重明武力值高的离谱,他居然一路打进我们帮总会。

    然后,他当着我们的面,把少主折磨得体无完肤,痛哭流涕。

    这个变态,折磨完了就走了。也不要钱,也不要权。古怪得很。

    更古怪的是,之后几天,他又闯进我们帮里,隔三差五就要折磨我可怜的少主。

    那叫声,真是听者落泪,闻者伤心。

    什么?你问我们为什么不报警?

    你脑子瓦特了。我们是黑帮诶,报警?警察不把我们抓了就是他们仁慈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