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血色骷髅十分张狂,所以,那所谓的**骷髅,三四千小骷髅,实在是不难找。
曾大哥和聂前辈他们怎样了,是不是已经杀了不少骷髅了?
叶枫啊,你也要努力喽!
叶枫想着,伸了伸懒腰,迎着红日,向象鼻山走去。
与此同时,王宫书房内。
乐盈盈依旧坐在桌边,怔怔地望着墙上的肖像画发呆。
那是一个面目有些狰狞的男人,一道狭长的刀疤从他的耳边起始,一直延伸到嘴角,更显其恐怖。
费老大回到书房,垂眉低首地站在乐盈盈的身后,慈爱地看着她,轻声道:“四小姐,别再跑了,太危险,今天要不是那个年轻人,你已经……”
乐盈盈回过头,目光呆滞地问:“我真的要嫁给这个人?”
费老大心有不忍,面色发苦,沉重地点了点头。
这门亲事,早在三年前,就已经定了。沈贤极为好色,却又标榜感情专一,同一时间,只有一个妻子。
但是,每一任妻子的寿命,只有六个月,六个月期限一满,沈贤就会将妻子杀掉,再娶另外一个少女。在他的备选妻子名单上,永远都二十个少女的名字,杀掉一个,再娶另外一个,依次排序,再过三个月,便要轮到乐盈盈了。
实际上,方才乐盈盈让费老大传的话,只有一句:其实,我很想让你送我回家。
在沧虹西部,这句话简直是大逆不道。
因为,在这里,没有人敢忤逆沈贤,就像每家每户都必须把沈贤的画像挂在家中最显目的位置一样。
那说在耳边的几句话,绝对不能落到第三个人的耳中,哪怕只有万亿分之一的可能性。所以,在叶枫走后,费老大杀掉了四名守卫,将他们的尸体碾碎了,喂给了鱼池的锦鲤。
费老大希望叶枫能在两三个月以后,带乐盈盈逃离这里,但是,他万万无法想到,叶枫要做的,远远不止这些。
灭掉血色骷髅,杀掉沈贤!
这并不是一句空话,而是叶枫正在做的事。